近日,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发布《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报告。报告对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如何构建进行分析。报告指出:“在新型电力系统建成后,我国电能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在 70% 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在 95% 以上,电力系统和能源系统之间的界线逐渐模糊,即我国电力系统趋近于能源系统。”
报告还对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步骤作出预判,认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 2035年,称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 1.0 阶段”。第二阶段为 2036 年到 2060 年,称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 2.0 阶段。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分两阶段
在 1.0 阶段,我国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光伏、光热、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总装机到 2025 年和 2035 年分别达 11.2 亿千瓦和 26.8 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达 43% 和 61%。与之对应的是煤电装机的加速下降,2025 年我国煤电装机达到峰值 11.7 亿千瓦,随后进入峰值平台期,缓慢下降到 2035 年的 10.6 亿千瓦,其中约一半为利用小时数只有 3000 多小时的调峰机组。
在新型电力系统 2.0 阶段,以光伏、风电为主的新能源开始大规模替代存量化石能源。传统能源机组的角色和燃料产生巨变,煤电由调峰电源逐渐转变为备用电源,发挥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保供作用。
到 2060 年,光伏、光热、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总装机达 56.3 亿千瓦,包括地热、氢电、海洋能等在内的新兴清洁发电机组总量接近 3 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达 95%。届时我国淘汰所有燃煤基荷机组和调峰机组,仅在东中部高负荷地区保留约 2 亿千瓦的安全备用机组。
电力碳排放大幅减少
报告认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会让我国电力领域碳排放大幅度减少。报告预测:“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路径下,我国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于 2025 年左右达峰,峰值约 45 亿吨,2025-2028 年碳排放处于峰值平台期,到 2030 年仍约 42 亿吨。
2030 年之后,我国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呈加速下降趋势,若不考虑 CCUS 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利用,到 2035 年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约 39 亿吨,到 2050 年约 20 亿吨,到 2060 年约 3 亿吨。
若考虑 CCUS(包括 BECCS 和直接空气捕捉)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利用,到 2035 年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约 35 亿吨,到 2050 年约 7 亿吨,到2060 年实现负排放。
两步走难在哪儿?
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想要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实际也面临着种种考验和重重难题。报告分析认为:“开展新一轮技术革命成为摆在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面前最严峻的挑战,这包括新型储能、光热、CCUS、生物质能,以及绿氢制输储运与终端利用体系等。如果这些关键技术不能在未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降低使用成本,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将缺乏根本的技术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清洁、稳定、高效发展也将无从谈起。
此外,我国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在不同时期将面临着不同的挑战与困难。在 1.0 阶段,我国将主要面临经济性和高效性的问题。一方面是新能源高速发展背景下系统整体并网消纳成本的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导致的电力资源无法实现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以及灵活性资源无法有效发挥对新能源的调节支撑作用。
在 2.0阶段,随着新能源制造成本和消纳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市场机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将主要面临安全性问题,这包括波动性电源大规模并网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造成的冲击,以及新能源制造业中矿产资源和稀土资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问题。”
因此报告提出建议:为保障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我国需建立现代化的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治理水平;
需构建高效运转的电力批发市场和多样化的电力零售市场,保障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升的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需高度重视科技研发与创新,推进关键能源技术取得突破;
需完善碳市场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制,以市场化的手段倒逼煤电的转型与退出,提升新能源项目的经济性;
需大力推动公正转型和加强宣传教育,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发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探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最佳实践和最优之路。
原标题:非化石能源占比95%!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前景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