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竞谈项目公告提出中提出,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起至今,至少3个单项容量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
洛浦100MW/400MWh储能项目配套4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其中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提出,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不少于2个10万千瓦或累计30万千瓦以上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具有2个220kV汇集站勘察设计业绩。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提出,近五年内,投标人完成至少3个5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以上或累计15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以上的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3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共中提出,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至少3个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且完成至少3个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原文如下:
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100MW/400MWh配光伏4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竞谈人: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三、竞谈组织机构:
四、竞谈内容及竞谈段划分:
五、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100MW/400MWh配光伏4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内容:蜂巢能源储能配光伏项目(100MW/400MWh配光伏4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境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根据项目单位要求填写
1、本次公开竞谈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公开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询价项目报价。
1.3供应商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6提供自2019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个单项容量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新疆能源化工国家电投洛浦100MW/400MWh储能项目配套4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2-07-01-392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新疆能源化工国家电投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项目配套4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哈密盛坤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博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丝路洛浦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电池储能配套400兆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境内,位于洛浦县山普鲁镇,洛浦县东南约15公里处,场址南侧有省道S315及吐和高速公路G3012通过,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本项目电池储能装机容量为100兆瓦/400兆瓦时,配套建设400兆瓦光伏电站一座,新建110千伏升压站一座及两回110千伏送出线路,对侧220千伏光伏汇集站扩建。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30日,计划全容量投产时间2022年12月。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电池储能配套400兆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电池储能系统,光伏发电系统,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2)电池储能系统、配套400兆瓦光伏项目、110千伏站及配套110千伏
送出线路勘察设计,对侧220千伏光伏汇集站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地形图测量(光伏站区和110千伏送出线路为1:1000地形图,储能站区及110千伏升压站为1:500地形图);地质勘测、详勘;提供勘察和施工规划报告;(3)招标设计(编制所有
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规范书,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技经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预算、协助业主与施工方进行结算等);(4)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对项目进行技术、协调、设计复核;提供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5)参加设计联络会、评标、合同谈判、技术监督、质量监督、并网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6)符合安全三同时、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对设计的要求;设计资料符合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达标投产要求。(7)完成施工图在和田审图中心审查,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要求
文件价格: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3.业绩要求:近5年应具有不少于2个10万千瓦或累计30万千瓦以上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具有2个220kV汇集站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4.1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5万千瓦或累计15万千瓦以上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具有1个220kV汇集站勘察设计业绩。【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2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新疆能源化工国家电投洛浦100MW/400MWh储能项目配套4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2-07-01-392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新疆能源化工国家电投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项目配套4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哈密盛坤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博州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博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丝路洛浦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电池储能配套400兆瓦光伏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境内,位于洛浦县山普鲁镇,洛浦县东南约15公里处,场址南侧有省道S315及吐和高速公路G3012通过,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本项目电池储能装机容量为100兆瓦/400兆瓦时,配套建设400兆瓦光伏电站一座,新建110千伏升压站一座及110千伏送出线路,对侧220千伏光伏汇集站扩建。
项目整体进度:本项目拟定于2022年7月30日开始施工,2022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若因电网送出等原因无法并网,发电日期相应顺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洛浦100兆瓦400兆瓦时电池储能配套400兆瓦光伏项目监理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1)进场道路,光伏场内道路和场平,光伏子方阵基础施工,逆变器、箱变、储能等设备基础、电缆沟;防洪工程等;(2)100兆瓦400兆瓦时电池储能设备、400兆瓦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等设备安装;全场电缆敷设,设备调试和试验;(3)电池储能及光伏集电线路(4)储能站区、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220千伏光伏汇集站扩建建筑和设备基础工程;(5)储能站区、110千伏升压站及110千伏送出线路、220千伏光伏汇集站设备安装及试验、调试;(6)制定监理规划及方案,完成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审核、图纸审查,协调施工;控制工程安全、进度、质量和造价,组织验收;资料收集及移交,审核工程量,完成工程达标投产、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
文件价格: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3业绩要求:
3.1近五年内,投标人完成至少3个5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以上或累计15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以上的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监理范围、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4.1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5.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5.2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2个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或累计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6.1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执业证书或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6.2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经历,承担过两个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或累计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7.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24XZ1QF02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634-224XZ1QF02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中与招标内容有关的相关专业(如风电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认证;
4、具有同类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3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6、近3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7、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及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设计经历;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光伏、风电、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二)招标范围:
1、金润绿原达坂城49.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范围:满足本工程工程建设、批准手续办理和安全生产等所需的风电场、110kV变电站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质勘查、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具体如下:
(1)地形图测量:满足本项目设计及施工需要的地形图测量(明确地表附着物))(风机基础及升压站地形图测绘比例1:500)、现场交桩及确认(交桩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地质详细勘察:满足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深度的地质详细勘察工作,包括场址范围内地质勘察外业、地质勘察土样分析报告或初勘报告(结构层及腐蚀度)(如需)、地质详勘勘察报告等。
(3)初步设计:满足本项目阶段设计深度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特性,需对总平面布置方案、检修道路及进场道路设计方案、基础初步设计方案(含地基处理)、微观选址方案、变电站初步设计方案、集电线路路径方案、地基处理方案等初设方案,临时用地及临建方案、临时用电及备用电源方案、绿化方案等进行专题研究的,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形成《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并组织出具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并按招标人审查意见进行修订。
(4)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投标阶段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编审工作,包括本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重要材料的《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修订工作;负责参与中标设备供应商技术谈判与签订《设备技术协议》,并负责有关设备及工程的调研、收资和审核工作。
(5)施工图设计:满足本项目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1)满足本项目施工及使用要求的进场道路(含平交道口设计)、场区检修道路、风机基础(含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全场防洪工程、集电线路、变电站内建(构)筑物(含辅助设施)、电气设备及系统、升压站接地系统、电气安装工程及消防等各专业设计专篇等施工图设计工作;2)满足该工程分标段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概算,并配合按招标人审查意见修订。
(6)竣工图设计:满足本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图设计工作,包括:1)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统计及复核确认;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应的全部设计专业的竣工图设计工作,配合出具竣工图审查合格意见。
(7)技术服务:满足本工程各阶段(含手续办理)要求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服务(含设备材料订货交底和施工交底),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处理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配合招标、施工、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试生产考核等与整个项目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并解决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施工结算审计工作。
(8)现场代表:满足现场施工阶段工作配合要求的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应按现场施工进展要求派出所需专业的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设代人员驻现场,设代人员应尽量保持基本稳定,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派驻现场的设代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及参加各类协调会议等需要,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及时解决现场涉及设计的问题,对工程建设的存在的技术质量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重大问题应在验收前提出设计意见。
(9)其它: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负责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及为本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并网发电所需的其他所有设计工作内容。
2、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30万千瓦(风光同场)
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范围:满足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3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批准手续办理和安全生产等所需的风电(20万千瓦)、光伏电站(10万千瓦)、110kV变电站(或35kV开关站)、储能站及110千伏配套场内汇集线路工程(或35kV配套汇集线路)等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质勘查、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图编制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中与招标内容有关的相关专业(如风电等)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认证;
4、具有同类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等方面相应资格和能力;
5、近3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6、近3年内已完成至少3个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
7、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及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设计经历;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原标题:275MW/1100MWh!新疆三个长时储能增配新能源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