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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台儿庄出台“锂电十条”培育发展首位产业
日期:2022-07-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突出锂电产业首位度,建设“北方锂电之都”重头板块,枣庄市台儿庄区出台了锂电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十条,突出项目落地、产业培育、创新发展等三个方面,为锂电企业项目提供全过程扶持,推动首位产业跨越发展。

聚焦“四个强化”,推动锂电项目落地

为锂电项目优先供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至5亿元的项目,可将土地出让金区级净收益、土地成本费用的50%和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额奖励给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可将企业实缴土地出让金(扣除市级留成和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额奖励给企业。同时,对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的锂电项目,自入驻之日起,前三年可按当年厂房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等额扶持企业发展,第四年、第五年可给予租金50%扶持。对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投资5亿元以上的锂电项目,自入驻之日起,前五年可按当年台儿庄厂房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等额扶持企业发展。对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新落地的锂电项目(含扩建),可按照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新落地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锂电企业自纳税之日起,前五年可按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对新落地企业的高管团队(不超过10人)薪资收入(不含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前五年可按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聚焦“三个支持”推动锂电企业创新发展

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锂电企业技改项目纳入区级技改奖补范围,按照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锂电企业新认定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平台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DCMM贯标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以及在5G工业领域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聚焦“三个注重”推动锂电产业做大做强

对月度、年度初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台儿庄发展总部经济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包括开办实体性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经营性分支机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进行奖补。 

原标题:山东枣庄台儿庄出台“锂电十条”培育发展首位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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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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