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魇中醒来
2015年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地方税务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明确
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在第一部分明确指出:
单位和个人从事集中式地面并网光伏电站建设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无论永久占地还是租赁占地,均形成了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事实,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是,对于电站光伏板阵列之间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且保持原状及原有农牧业功能的土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某国企负责人王蒙(应要求匿名)向光伏們表示,“这个政策是利好的,但是对于‘电站光伏板阵列之间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且保持原状及原有农牧业功能的土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没有明确规定这部分面积如何界定。”王蒙透露,根据之前的技术测算,在内蒙39至41度纬度地区,改变土地性质的那部分(阴影面积)差不多是20%,如果是丘陵或坡地,这个比例还要下降。这就意味着对于一般光伏电站来说,耕地占用税或许能下降80%。
这份文件还明确指出,设施农业光伏电站没有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不会征收耕地占用税,这些项目包括利用农业温室、大棚顶部空闲空间建设的电站。
与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直接相关的进场道路、逆变压站、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部分,该文件明确表示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而业主“临时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按照税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王蒙揣测了该条的意思是“从文件严密角度加的,在工程建设期间可能会改变了土壤和地秒,考虑了临时用地的使用规范。”
在这份文件下发执行后,内蒙光伏电站须上缴的耕地占用税将大大减少,对这里光伏电站投资是一个利好消息。一位参与提案编写的人士评价道,“虽然当初提案中的细则内容很多都没有落实到这个文件中,但事实上是政策制定者默认了,譬如未利用地不用缴耕地占用税,这本来就该这么做,是有些部门强行征收,本就不合规,所以新出台的文件也就没有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