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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全国23项储能相关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全国共发布23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国家政策2项,地方政策21项。涉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资金补贴、虚拟电厂、能源保障、光伏配储、电力需求响应、并网及辅助服务和源网荷储一体项目管理等方面,以下对本月储能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解读,与业界同仁共同交流探讨。

国家政策

6月1日,国家改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政策

本月地方相关储能政策21项,其中“十四五”能源规划政策4项,资金补贴政策3项,电力市场交易政策8项,风光配储政策3项,其他储能政策3项。

1、“十四五”能源规划方面

6月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十四五”期间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名单共包含4个电源侧储能项目、20个电网侧储能项目和10个用户侧储能项目,储能规模达1.5GW/4.26GWh。

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提出:计划2025年,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项目,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

6月21日,商丘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商丘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应按照不低于“15%装机容量、2小时”规模配置储能设备。

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计划中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与此前2021年8月19日,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储能规划增加了500MW。

2、资金补贴方面


6月14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预算内资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连续3年。

6月16日,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等4部门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6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策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电力市场交易方面

6月3日,东北监管局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逐步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纳入市场主体范围。

6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2022年全省迎峰度夏有序用电用户轮停方案》《2022年全省电力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电动汽车充电桩、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并获得收益。

6月13日,南方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首次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标准。

6月13日,华中监管局印发《湖北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独立储能、联合储能可为市场提供调频辅助服务。

6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虚拟电厂应持续满足相应的聚合资源能力、调节响应能力要求,依据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参与交易,提供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虚拟电厂聚合对象包括电源、负荷、储能三类资源。

4、风光配储方面

6月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2021年保障性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单体容量超过5万千瓦的项目,应承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或提供相应的调峰能力。其中,光伏发电项目承诺储能配比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的10%(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1小时,下同),风电项目不低于15%。储能设施须在发电项目并网后两年内建成投运。
6月10日,诸暨市人民政策印发《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

6月10日,启东市人民政策印发《启东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意见》,文件提到:鼓励在工业用户侧配套建设储能设施,构建与公共电网功率稳定交换的新能源微电网。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预留储能设施接口,鼓励建设统一的运行监测平台,实现屋顶分布式光伏可量、可测和统一运维。

5、其他

6月6日,深圳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将发展新型储能列为重点工程之一。

6月7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成都市2022年储能示范项目(第一批次)》,本次共有13个储能示范项目被纳入,业主分别为特隆美、特来电、川开电气、蜀电集团、大唐四川、中自环保、四川交投等7家企业。

6月1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

原标题:6月全国23项储能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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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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