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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能源,烈火燎原
日期:2022-07-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能源消耗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并没有被发现,随着经济高速前进,环境与能源的矛盾逐渐凸显,成为不可逃避的问题。新能源的出现可以解决问题、规避风险,也因此,新能源成为各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人类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提供了途径。

什么是新能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发生重大变革。从“一穷二白”到“能源大国”,从“以煤为主”向“清洁化、多元化”发展,能源供应从“普遍用不上”到“普遍有保障”再到“高品质、个性化”,我国能源事业经过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战胜了重重挑战,攻克了无数难题,凝结着几代能源战线工作者的努力与奋斗。能源事业的成长与辉煌,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的探索和成果。

与此同时,全球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加速推进。21世纪以来,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风能和太阳能应用实现跃升发展,规模增长了数十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开启新征程,《巴黎协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很多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世界主要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绿色产业已成为重要投资领域,而新能源也成为我国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新能源”一词最早于1978年联合国第33届代表大会上提出。此次会议决议将新能源的外延界定为14种具体类别的能源,分别是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潮汐能、海水温差能、波浪能、木柴、火炭、泥潭、生物质转化、蓄力、油页岩、焦油砂及水能。

目前被广泛认可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概念的内涵由1981年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给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可以表述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来取代数量有限、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化石能源”。

我国对新能源概念的认识也经历了动态演进。

2005年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定义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将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列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目录。2016年,我国进一步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扩展为风能、水能、太阳能、海洋能和地热能等能源。

总体看来,新能源作为一种相对概念,其外延仍在变动中。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全球能源转型进程明显加快,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呈现性能快速提高、经济性持续提升、应用规模加速扩张态势,形成了加快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世界潮流”。可见,此处的“新能源”是相对传统化石能源来说的。

光伏产业要打破“亚健康”状态

“十四五”规划纲要多次提到“新能源”,指出要“立足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从符合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的整机产品入手打造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作为新能源产业结构体系中发展较为成熟的分支,太阳能光伏产业正在不断扩大,并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我国早在2000年就已经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进行了前期规划,并通过2002年的“送电到乡”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在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土地资源丰富的乡村发展,从而实现了我国太阳能光伏年装机容量从KW级到MW级的转变。2009年“金太阳工程”的实施,使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随后,《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产业政策持续出台,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系统化保障。

作为世界上光伏产业发展增速最快的国家,我国拥有世界最大的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截至2020年,我国光伏市场累计装机量为253GW,2020年新增装机量为48.2GW,同比增长60%。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量为2605kW·h,同比增长16.2%,占总发电量3.5%。可以看出,光伏产业发展在传统能源结构转型方面有着较为广泛的需求,同时,作为新能源产业结构中较为成熟和安全的一种,其规模在新能源产业中占据较大比例。

我国在太阳能光伏技术领域已经取得了突破,并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了全球领先。技术体系的日益完善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实现了以技术为支撑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成本的持续降低,增加了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能够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探索与中国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产业模式。然而,基于“双碳”理念,结果实际情况,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仍面临着一些“卡脖子”问题。

原本,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对技术迭代的需要并不很高,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后,核心技术的研究也在加速,新技术在转换效率、安全、成本等方面都有进步,但由于新技术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系统的推广应用未能考虑与原有太阳能光伏产品之间的适配性等问题,导致产品和系统的生命周期相对较短。

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需要激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积极性。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盈利空间多集中在硅片和硅料的生产环节,即产业链的上游;对下游企业来说,其盈利空间相对较小,对产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受产业链盈利空间等的影响,大多数企业将重点放在了产业链上游,产业链下游因缺少优势企业的加入而难以拓展自身盈利空间。这对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整体发展极为不利。

在“双碳”框架下,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应进一步扩大,释放产业链下游盈利空间,激发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为实现产业盈利空间布局优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优化税收结构的方式进行产业利润的二次分配,同时,对处于产业链下游的企业进行补贴。例如,国家在太阳能并网电价方面对相关企业进行补贴,各地区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额度进行调整,保证盈利空间的合理化,在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海上风力发电势头正猛

风力发电是新能源发电的主要项目,也是国家大力投资发展的项目。2018年,国家发布了12项国家政策、27项地方政策。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又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30多项政策,表明国家对风能等绿色能源产业大力扶持与坚持发展的决心。

我国地理位置优越,北邻西伯利亚平原,东靠太平洋,南抵印度洋海域,受南印度洋的西南季风、澳大利亚北部的东南信风以及支气流源于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给中国大陆带来的东南季风和南季风影响,具备安装风力发电机条件的地域十分广阔。我国幅员辽阔,广袤的土地上有许多草原、高原、山地等,这些都是风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此外,我国还有长达18000多公里的漫长海岸线,因此风力发电机有无限发展潜力。利用风能发电不仅可以帮助解决我国能源问题,还可以满足低碳绿色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近些年,风力发电行业发展迅猛,随着陆地优质风能资源的逐步开发,陆上风力发电已趋近饱和,在国家政策与市场趋势的引领下,不少企业纷纷把目光转向海上风电机的建设。海上风电主要是指近海风电,与陆地风电相比,它具有不占用土地、海上风速高、湍流强度小、风电机组发电量大、可以忽略噪声和视觉影响等优点。因此,海上风电已成为国际风电发展的一个新方向。

目前,“向海争风”正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蓝色动力”。《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目前我国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势头强劲,2021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690万千瓦,同比增长4.5倍,累计容量跃居世界第一。国际能源署预测,2040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与整个欧盟相当,减排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我国风电产业蓬勃发展,无论从装机容量还是从发展规模来看,都已跻身世界风电大国行列,风电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不过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弃风限电、风电并网等。

大规模风电的消纳一直都是世界性难题,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由于我国风电发展路线以集中建风电场为主,几十台甚至几百台并网的风电场造成了上网消纳风电的困境。风电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一般经济比较落后,自身用电量不大,就地消纳比较困难,导致弃风限电。

风力发电是一种新的发电方式,风能具有的不稳定性加上风机的抗干扰能力较差,会导致风电输出不均衡、风力发电输出功率不稳定等。风电并网特别是大规模风力发电的风电并网,容易导致电网负荷增大、稳定性降低、故障增加等问题。

此外,风电属于新兴产业,风电存储技术还不成熟,它的消纳问题实际上可以通过外送方式解决。风电的外送手段除了建设超高压电网外,就是大规模电力储存技术的应用,遗憾的是,储能技术虽发展迅速却并不完善,成为制约风电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生物质能期待多元化

相比风能、太阳能等,生物质能是最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其自带化学储能属性,便于储存、运输及转化。更为重要的是,其他可再生能源主要以电力输出为主,生物质是未来唯一可以作为燃料的零碳能源,同时生物质可以转化为可燃气、热、油、蒸汽、肥料以及材料等多样化产品。

《可再生能源法》生效以来,我国建立了由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行业扶持政策措施构成的较为完整的生物质能源政策框架,采取了收购、产品补贴、税收优惠和费用分摊等一系列经济激励政策,基本涵盖了生物质发电、沼气、成型燃料和生物液体燃料等各个领域。一系列措施、政策的出台,助推我国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是开发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生物质能装机规模增长了近两倍。生物质天然气年产量达到1.5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

二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年发电量达到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9.4%,为约1.8亿城乡居民提供了一年的绿色生活电力。全国生物质能年利用量折合约5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三是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以《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可再生能源发电份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稳步实施,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有序推进。此外,国家能源局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有序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已投产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容量2952万千瓦,年提供的清洁电力超过1100亿千瓦时;生物质清洁供暖面积超过3亿平方米;建成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7700余处,年产气能力13.7亿立方米,供气47.8万余户。

不过,与早已实现商业化运营的水电以及快速进入平价时代的风电、光伏发电比较,生物质能发电的成本居高不下,而且有不断上涨的趋势。在发电领域的市场竞争中,生物质发电明显处于下风。

生物质能应实现多元化和差异化发展。以多元化的技术优势,拓展多元化市场。除发电外,应积极发展供热、液体燃料、固体颗粒燃料等。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发电布局,在一些生物质能丰富而水电、风电、太阳能存在发展障碍的地区适当布局生物质发电,在风电、太阳能丰富的地区布局生物质发电提供调峰电源,在煤电较多的地区布局生物质发电替代煤电提供基荷。

此外,在我国,人们对生物质能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部门协调仍需加强,发展责任主体还需进一步明确。提高认识,提升生物质能在能源转型中的战略地位。生物质能的利用兼具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气候效益,应将生物质能的地位提升至风、光、地热同等水平,制定相关发展战略,完善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明确生物质能发展在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的定位,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生物质能发展的工作机制,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生物质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地热能产业需要更多关注

地热能是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它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是引致火山爆发及地震的能量。2022年3月22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公布。文件指出,“积极推进地热能供热制冷,在具备高温地热资源条件的地区有序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

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分布广,开发利用地热资源进行供暖制冷等直接利用和发电利用,可以替代燃煤燃烧,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助力调整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防治大气污染。此外,我国油田地热、余热资源丰富,可在社区供暖和输油设施伴热上发挥重要作用,减少化石燃料燃烧,助推油田能源转型发展。

我国地热直接利用产业包括浅层地热供暖制冷、中深层地热供暖、温泉理疗等。“十三五”期间,我国建成了一系列大型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项目,主要利用地表水源热泵系统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为建筑提供规模化供暖制冷服务。其中,利用地表水源热泵的代表性项目包括江苏南京江北新区、重庆江北城CBD等,利用地埋管地源热泵的代表性项目包括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通过建设这些代表性项目,我国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的成熟性和可靠性得到验证,同时,代表性项目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浅层地热能的开发利用。

地热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技术能力相对薄弱、行业无序、扶持政策不明确等现象。这些问题限制了地热产业的发展速度。

我国地热专业技术水平与产业的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获取中深层地热地质目标物理参数技术有限,导致靶区选择成功率较低,开发风险较大。二是砂岩热储经济回灌率低,地热尾水无法完全经济回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三是单井高效换热技术效率低,无法满足经济性需求。

地热行业还存在准入门槛低、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中,一方面部门项目缺乏监管,导致部分地源热泵工程出现冷热负荷不平衡问题,影响项目质量;另一方面,政府清洁取暖补贴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低价中标企业不注重设备后期运行维护,产品出现问题后往往无人维修。在中深层地热供暖中,部分企业由于技术水平不足或为了节省成本,不打或者少打回灌井,将地热尾水外排,在造成热污染、伤害土壤的同时,也令地下储层压力降低、水位下降,破坏了中深层地热的可持续开发。此外,地热产业缺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大数据平台,各省份地热资源量、开发利用量、回灌量等基础数据缺少权威统计,尚未建立资源利用监测平台,难以支撑地热资源科学开发。

不仅如此,我国没有地热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地热发电上网参照煤电价格,现有地热发电项目亏损运行,企业投资普遍采取谨慎态度。

核电项目坚持“走出去”


当前,民用核能主要用途为发电,其次是陆地供热、海水淡化、海上浮动堆等。截至2020年7月底,全球在运核电机组440台,装机容量约3.9亿KW,在建核电机组54台,装机容量超过0.57亿KW。

随着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核能在全球能源体系中占比略有下滑,但美国、俄罗斯、法国等老牌核电国家仍然在不断研发新的核能技术,制定政策支持其商业化推广、部署,并继续深化完善有关技术的基础研究。

我国首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于1985年开工建设,1991年并网发电,至今已有约40年不间断的民用核能发展经验。截至2020年7月底,我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47台,装机容量4874万KW,在美国、法国之后居全球第三位;在建机组13台,装机容量约1475万KW,多年保持全球首位。

我国是全球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能产业链的国家之一,在铀资源开发、核燃料供应、工程设计与研发、工程管理、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乏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产业上下游领域均具有较为扎实的能力。在大型核电技术方面,我国成功地从引进美俄法技术、批量化建设二代核电机组中汲取经验,研发、建造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机组;在四代核能技术方面,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已在山东石岛湾落地;在设备制造方面,我国已经实现包括主泵、DCS等关键设备的自主化;在聚变堆研究方面,中国作为重要成员之一积极参加国际热核聚变反应堆计划,并在关键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小堆方面,我国正在开展多种技术研究,其中最成熟的小堆技术已接近工程示范;在核能综合利用方面,有多个核电厂应用了海水淡化,核能制氢、工业供汽、浮动堆、海上平台及边远地区热电联供等技术也正在研发过程中。

从单一发电到居民供暖,再到工业供汽,核能综合利用领域在不断丰富、拓展,从“单一型选手”向“全方位服务”升级发展,将为我国建立近零排放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核”力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我国逐年新增能源消费呈上升趋势,这为新的能源项目,特别是非化石能源项目留下了增量空间。2011年,非化石能源仅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例的8.4%,2019年则上升为14.9%;在电力消费领域,非化石能源贡献超过31%。新冠肺炎疫情的到来一定程度上影响能源需求的增长,挤压新增能源项目空间,原来依靠“增量”的清洁转型模式变为更加依靠优化和调整“存量”,未来,能否充分发挥核能潜力对化石能源进行清洁替代,会成为影响产业发展走向的关键因素。

我国核电装备自主化率已越来越高,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690传热管、核级焊材等关键设备材料相继实现国产化,但仍然有部分关键设备、零部件和材料的产业供应存在风险。疫情期间,美国进一步严控向我国出口高技术产品,对我国部分新建核电项目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评估。

不仅如此,不可忽视的“逆全球化”趋势正在影响我国核电项目“走出去”。2019年,我国首次提出并成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目前至少有30个国家加入,致力于解决成员国的能源发展问题。该合作框架进一步促进了国际产能合作、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使更多由中国主导的能源项目落地。推动核电“走出去”是我国国家战略,是中国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经济交往的重要议题。疫情和复杂的国际形势正在不断激化“逆全球化”,进而影响我国国际核电项目的进展与建设。

以此为背景,我们要更加重视核电全产业链的“走出去”,以产业合作机制带动企业呈“联队式”进军目标市场,提前布局,培养一批核电技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才,研究“走出去”过程中的核燃料保障支持机制,完善对外投资法律规范制度,为海外核电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新能源汽车继续海外布局

从严格意义上说,新能源汽车并不属于“能源”行列,新能源是指全新的能源形式,而新能源汽车只是汽车产业的一个分支。不过,从汽车动力角度看,新能源汽车至少是我国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向低碳化、智能化,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是房地产无法像过去那样一刺激就拉动经济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更是被寄予厚望。

过去10年,我国不断推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政策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迈入发展新阶段。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8万辆,2021年销量跃升至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预测认为,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有望超过30%,2030年超过50%(保有量8000万至1亿辆)。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拉动经济效益已经显现,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累计消费约1.6万亿元,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产值约4.8万亿元。2022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国内部经济活动的表现比较亮眼。数据显示,5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均超过40万辆。

新能源汽车的表现带动了整个汽车行业,国家政策似乎也在趁热打铁。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同期,地方政府也在纷纷加码,买车送补贴,从几千元到两万元不等;一些城市还在增加牌照投放量。

“有关购置税减半的政策,是针对燃油汽车的,新能源汽车在购买的时候免购置税。现在看汽车销量,每月总销量中的20%左右是新能源汽车,所以购置税减半的政策覆盖面还是很广泛的,70%还多一些。更加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其实是地方补贴,比如上海嘉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上海市内上牌的,给予购车补贴,车价1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补贴,车价1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惠及面广泛。”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张翔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他强调,目前国内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效果良好,回看今年1月-4月,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长十分可观,尤其是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

国际化发展也是体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我国企业正面向全球,积极加快布局,一些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企业在东南亚、南美洲、印度等地建立生产基地,以全资工厂、合资工厂、代工厂三种模式为主。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国家设立研发中心。“一带一路”建设逐步向纵深推进,多达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与我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来更多重要战略机遇。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国际政治环境的复杂多变、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也在影响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内外布局。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实施了更加严格的技术转让与投资安全审查政策,力推制造业回归和再工业化战略,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呈现自由化、便利化与保护主义并行态势。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尚未建立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管理制度与贸易规则,不规范的管理制度构成了“隐性壁垒”。

国际争霸赛已开启

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全球合作中的优势是全方位、独一无二的,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层面的作用是积极的。

以制造业板块为例,全球光伏产业链如硅料、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等,70%左右的产能在中国,风电产业链全球供应能力40%在中国。此外,从新能源海外工程总承包到装备制造业,我国风电、光伏都具有全方位产业链综合优势,全球堪称绝无仅有。

我国企业例如五大发电集团,都在加快布局新能源国际化。这些企业在国内的新能源产业已经根深叶茂,足够支持他们的国际化发展。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形势下,中国新能源产业拓展海外市场的底气是充足的,前景是乐观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全球各国对新能源产业的布局与竞争已经开启。

6月8日,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一项提案,从2035年开始在欧盟境内停止销售新的燃油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该提案最终能否变为法律还要看可否得到欧盟成员国的一致批准。早些时候,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最新的《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方案》(REPowerEU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指出,欧盟将从节能、能源供应多样化、加速可再生能源建设、改革融资渠道等四个方面多管齐下,以期完成能源绿色转型。为完成《行动方案》目标,欧盟将动用3000亿欧元落实计划,该笔资金被喻为“欧盟能源转型的涡轮增压发动机”。

在美国,曾经的特朗普政府和现在的拜登政府似乎并没有大讲特讲新能源,但实际上,从小布什政府开始,美国就把对未来战略产业的设想纳入了宏观规划,并把目光锁定在以新能源为核心的新兴战略产业上。奥巴马时期,美国对新能源构想的核心部分是核能,同时,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也在齐头并进。作为新能源的开发补充,美国还在大力发展各种节能技术。今年4月份,美国总统拜登公开表示,该国将在2030年将本国的“碳排放”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50%左右,且最终要在2050年彻底实现“零排放”。拜登政府的减排承诺,目的之一就是帮助绿色产业例如脱碳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的发展。

“中国新能源产业中优势突出的几个细分支分别是太阳能光伏产业、风能产业、新能源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电池和风能产业的优势尤为明显。这两个行业都经历过10多年的加速发展期,因此产品、性价比、市场份额在国际市场上都具备明显优势。不过我们也要关注一些消极因素,例如发达国家曾针对中国太阳能面板发起过涉案金额史无前例的反倾销反补贴,而美国也已经强调要多多使用本国企业生产的面板产品。以此为背景,我们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已有优势,让成熟的企业更加成熟;另一方面,也要继续发挥领军企业的品牌效应,在市场美誉度、全球供应链构建、市场影响力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环境责任等方面继续进步,不断提升。”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这样分析。

张建平强调,要用积极、平和的心态看待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前景,它有烈火燎原、发展迅猛的一面,也有不尽如人意、有待提升的一面。

他说:“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我们有些企业已经成长为市值万亿元的大型企业,得到了巴菲特的青睐、投资,并且一大批造车新势力在不断崛起,推动了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与进步。可要跟特斯拉比起来,我们的市场欢迎程度、技术与专利共享等,就还有很大进步空间。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持续不断地去努力。再比如新能源电池,我们也已经有自己的标杆企业,但从整个行业看,需要更多的领军企业。国产新能源电池在安全问题,包括安全使用、安全回收、电池更换等方面需要继续提升。从新能源的下游产业链看,智能电网及相关装备、储能装备,这些细分制造业行业也需要得到关注,我们期待新的标杆企业、龙头企业出现在其中。上述这些案例,意味着我国新能源将来的选择、要努力的方向不是单一的。” 

原标题:中国新能源,烈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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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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