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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与农业的结合 欲速则不达
日期:2015-07-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目前,我国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农业中的不同领域现代化程度不同,正处于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之中。

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阶段特点是,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互交织。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途径与技术支撑,农业现代化也为工业品提供了新的市场;城镇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消费市场,农业现代化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可再生能源技术与产品作为能源工业领域一个新兴事物,可以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作用。太阳能光伏与农业温室结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光伏与温室结合,为彼此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首先,光伏行业在经历出口受阻、分布式、大型地面电站建设遇到瓶颈的情况下,与农业温室结合,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其次,农业与光伏结合,使得温室在采光、控温等方面更加现代化,举例来说,以色列通过计算入棚光线的波长分布,采用在塑料中加入改变光透过率的物质,使得入棚的光更加均匀,有效避免了植物偏光生长的问题。在温室上安装太阳能晶硅或薄膜电池,能将一部分光转化为电,避免光过剩;同样也可以将电转化为光,人为增加光照时间,促进植物生长;或者将电转化为植物生长需要的特殊波长的光,按照设计培育不同颜色的花朵或者不同含糖量的水果,使农业真正向“设计”农业过渡。

需要明确的是,光伏与农业的结合远非一蹴而就。首先,从技术层面看,我国温室正处于传统塑料温室、玻璃温室向现代温室过渡的阶段,而且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光照变化很大,比如南方的温室在夏季梅雨季节光照不够,不适合光伏发电;西北、东北地区冬季气候寒冷,温室需要保温,顶部需要覆盖草栅或棉被,而太阳能光伏很难适应重压;太阳能电池组件中的电线接口部分需要干燥的环境,而温室多属于温暖潮湿的环境,对光伏组件的绝缘防腐不利。其次,光伏农业政策不明朗,缺乏明确的政策界定。此外,光伏农业缺乏统一的标准,虽然两者各有自己的标准,但不适用于另一方,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既适用于农业也适用于光伏的标准。

光伏农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得到农业界与光伏界的共同关注,支持者众多,担心者众多,质疑者众多。在众多参与者中,目的各有不同,有的希望以此帮助农业发展,有的希望为光伏找到一个新出路,有的以此融资,有的希望以此跑马圈地。鉴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眼下光伏农业项目鱼龙混杂,当务之急应该是制定标准,没有标准,会使产业走向不正确的道路,使政府失去信心,投资者畏而却步,技术人员无所适从。因此,发展光伏农业要先从制定标准入手。先做推荐标准,再做强制标准,避免走光伏一哄而上继而跳崖式的行业调整,避免出现农业领域的追逐产量忽视质量、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农产品有效供给与质量安全受到挑战,农业持续发展受到威胁等尴尬局面。

光伏与农业的结合如此,光热、风能、生物质能与农业的结合也如此。可再生能源能够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同时还能促进自身发展,并在两者深度融合后催生一些新产业。“添乱者”还是莫入此门,毕竟,可再生能源和农业都是实实在在的事业,捞一把就走者,最终会给产业蒙上阴影。从这个意义上说,标准是新产业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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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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