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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论光伏】电改与碳交易专题——关于“碳交易”的那些政策?
日期:2015-07-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inpher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小编有话说:

小编在这里要向大家道个歉,由于小编的工作疏忽,把【小陈论光伏】的发布时间记成周三和周五,因此原本应在本周一发布的《【小陈论光伏】关于“碳交易”的哪些政策》今天才给大家补上,小编真的非常抱歉,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还望大家原谅。


关于“碳交易”的那些政策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碳排放,是当前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截止2015年5月25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试点省市碳市场,国家层面及各试点省市均进行了政策制定,现针对各政策作以下解读:

十一五节能规划

在2009年12月,国务院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

十二五节能规划

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节能任务将全国31省市自治区分为五类地区,每类地区确定一个节能指标,其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为10%~18%区间五类任务。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http://www.moa.gov.cn/fwllm/jjps/201103/t20110317_1949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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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关工匠光伏网作者:陈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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