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构建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等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规划》明确了工业及矿业绿色发展、水环境治理修复、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等方向和措施,为保护黄河提供了重要依据。
黄河流域又被称为我国的“能源流域”,沿途分布着多个重要的煤炭、化工、原材料及基础工业等基地。经前期治理,黄河流域的水、空气及土壤质量持续改善,黄河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较最严重时减少约一半,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40多个百分点,黄河干流实现连续22年不断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明显。但《规划》同时指出,黄河上中游以能源、化工、原材料加工和牧业等传统产业为主导的特征明显,煤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等“两高一资”企业沿干支流集中分布,产业同构现象突出;下游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传统产业含绿量、含金量、含新量少,缺乏竞争力较强的新兴产业集群。
“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进一步称,黄河流域煤炭储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实力较强。2020年,沿黄9省区原煤、焦炭、原盐、烧碱、纯碱、农用化肥、粗钢工业产品的产量,分别占全国的80%、58%、44%、52%、52%、51%和26%。沿黄河省区产业结构总体偏重,部分地区“一煤独大”“一油独大”,发展新动能不足。对此,要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为重要抓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全面绿色转型。
《规划》给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鼓励科技含量高的绿色工业发展;延长和优化煤炭、石油、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推进资源产业深加工,逐步完成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以产污强度高、排放量占比大的行业,以及生产、使用或排放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化学品的行业等为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审核;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有条件地区适时推进颁布地方清洁生产标准或指标体系等。
同时,推进企业园区化绿色发展,加快黄河流域各级各类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与上下游相关产业和配套产业的融合与集聚发展。例如,推动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铸造、氧化铝等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园区化发展;沿黄河一定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分期分批迁入合规园区;推动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河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入合规园区,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逐步搬迁入合规园区。到2025年,力争推动30家左右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规划》时表示,《规划》立足黄河流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共提出七方面任务。除了上述产业绿色发展的要求,其他任务还包括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等水环境修复措施;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管控修复,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等;实施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修复重要生态系统、治理生态脆弱区域、强化生态保护监管;通过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水平、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加强源头管控;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化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等,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原标题:四部门印发《保护规划》——“能源流域”环保有了新“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