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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 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2-07-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uanr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 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华中能源监管局,国网西藏电力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 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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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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