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和专家,总结从2014年至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的内容格外引发市场关注。《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上述《征求意见稿》对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提出了多方面详细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化学储能电站站址不应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不应设置在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提出多方面详细要求
对于《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多方面要求,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当前国内储能发展情况看,使用三元锂电池的情况比较少;而钠硫电池也是国外厂家主推的技术,国内落地的情况并不多。因此,《征求意见稿》关于这一条的相关规定,从目前来看对国内储能行业的发展暂时影响比较有限。
除上述要求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应单层布置,宜采用预制舱式。站房式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单个防火分区电池容量不宜超过6MW·h;超过6MW·h时,室内应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重点提出要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征求意见稿》提出,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置换空气的管路必须隔绝,并加严密的堵板。制氢和供氢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
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须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1.2%;制氢设备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不能达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防止氢罐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制氢站应采用性能可靠的压力调整器,并加装液位差越限联锁保护装置和氢侧氢气纯度表、在线氢中氧量、在线氧中氢量监测仪表,防止制氢设备系统爆炸。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征言拟规定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