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4年期间,每年由市发改局组织开展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申报工作。
2022年-2024年,每年底对当年申报的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技术验收。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的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5%、合计装机容量不少于0.2万千瓦;工业园区屋顶光伏试点的园区内建筑物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5%、合计装机容量不少于1万千瓦(村内、园区内如停车棚、通道等公共地面可安装的分布式光伏面积可相应计入)。
意见征求时间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推进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精神,助力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工作,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引导企业和居民绿色能源消费,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我局拟定了《肇庆市推进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民意,现将《肇庆市推进整村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意见建议,时间从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欢迎各单位和个人在下方“评论区”栏填写意见,留下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征集意见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更新结果反馈,公开采纳各方意见情况。
邮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36栋,邮政编码:526040
电子邮箱:sfgj_nyk@zhaoqing.gov.cn
联系电话:2106310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原标题:广东肇庆印发整村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