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新田县县与湖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新田县50MW地面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的签订对促进新田新能源建设、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新田县5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预计总投资4.2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16个月,生产运行期为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25年,项目总用地约1600亩,项目地点在茂家乡罗溪村及周边地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晓波,五凌公司总经理杨敬飙代表双方签约。
县委副书记唐富荣、副县长刘大兵,以及政府办、两办督查室、发改委、电力局、茂家乡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