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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国家电网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持股获利
日期:2015-06-2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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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电价和自备电厂收费等有关政策。

一是2010年至2013年,下属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以低于国家规定的销售目录电价向部分企业售电,累计少收电费14.69亿元,其中2013年3.99亿元。

二是2008年至2013年,下属浙江等26个省电力公司对自备电厂的自发自用电量少征收政府性基金和附加37.69亿元,其中2013年23.58亿元。

3.内部管理方面。

(1)2010年,下属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力)未经国网公司审批,与有关单位签订50年土地承包合同,承包3182.82亩土地,主要建设“智能电网研究示范项目和葡萄园区”。2010年至2011年,北京电力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租赁费、咨询费等3.08亿元。截至2014年7月,除分布式电源试验项目正在规划建设外,其他项目尚未开展。

(2)2007年至2013年,为规避国网公司审批,下属河南电力、上海电力将4个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进行立项审批,涉及金额1.89亿元,其中2013年5741.11万元。

(3)2009年至2012年,下属河南电力物资公司违规将标书制作等业务委托给职工持股企业,涉及合同金额2911.28万元。

(4)2005年至2013年,下属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力)等28家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招标未招标、未经公开招标或者违反招标规定签订合同323.42亿元,其中2013年7.33亿元。

(5)2005年至2013年,下属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等16家单位违规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转分包,涉及合同金额24.06亿元,其中2013年3.72亿元。

(6)2007年,下属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实施的特高压试验基地等3个项目,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照的情况下先行建设,涉及金额12.19亿元。

(7)国网公司“三沪直流输电工程”项目于2006年竣工并投入运营,工程累计支出68.05亿元,但截至2013年底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8)2005年至2013年,下属江苏电力等19家单位在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中,应招标未招标或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3.71亿元,其中2013年1.21亿元。

(9)2009年,下属江苏电力在导线类物资采购招标过程中违规使参与投标的10家企业全部中标,涉及合同金额10.12亿元。

(10)2011年至2013年,下属新疆电力公司、河南电力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中标,涉及合同金额2.98亿元。

(11)2011年10月,国网公司在购置办公用房时,按照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在明知有7个单元房产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购买房产6034.67平方米、总价4.15亿元。截至2014年7月,由于开发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国网公司无法取得上述房产权属证明,应收未收逾期违约金1.5亿元。

(12)2011年6月,为建设电工电气产业园,下属中电装备山东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购得土地1520.77亩。按土地出让协议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2年5月前开工,2013年11月前竣工。截至2014年6月,由于电工电气产业园部分项目未建设,造成916.62亩土地闲置,涉及土地价款2.64亿元。

(13)2012年,英大集团投资21亿元的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总规模30亿元)经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以15亿元与一家公司共同成立5家合资企业,其中2家合资企业应缴出资额分别为6.08亿元和4.18亿元,首期已分别出资2.48亿元和1.71亿元。基金管理人的上述决策超出了对同一目标项目累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3亿元的权限,英大集团对投资决策环节管控不力,也未采取相应措施。

(14)2010年,下属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完整有效的资产清查盘点表、未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情况下,核销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不良资产及相应进项税额共计2.5亿元。

(15)2010年至2013年,下属上海电力等3家单位通过其主办的集体企业违规发放补贴1.55亿元。

(16)国网公司总部及下属27个省电力公司正在应用的信息系统中,有2个信息系统未及时申请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

(17)截至2014年6月底,国网公司总部管理的在研科研项目897项,总预算金额124.30亿元,其中超期未能验收项目271项,涉及预算金额57.85亿元,占总预算金额的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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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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