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布式新能源投资风险激增
“投资收益肯定要下降,我们正在重新测算回报。”
“现在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所以还是想反映一下我们的诉求,至少让户用光伏不参与分摊。”
对于在山东省内从事分布式新能源和户用光伏开发的企业而言,《征求意见稿》一旦确认通过,便意味着增加真金白银的支出。按照《征求意见稿》,市场偏差费用包括机组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调频服务费用和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偏差费用的分摊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不同月份可能存在很大的区别。”山东省某电力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滕某告诉记者,今年4月,由于山东省内风电、光伏出力较多,分摊后的市场偏差费用约为2分/千瓦时。5月,随着新能源发电量的下降,分摊费用则降至8厘/千瓦时左右。“投资者最厌恶的就是不确定性,偏差费用的分摊恰恰就是这么不确定。”
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晓斌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当前山东省光伏的基准上网电价约为0.3949元/千瓦时,年利用小时约为1300小时,以10千瓦的户用装机规模为例,如果按照0.02元/千瓦时的标准参与分摊,一年将减少收入约260元左右。
“新能源天生具有不稳定、随机波动的特性,在如今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电网的配套和相应的储能设施没有完全跟上,调峰、调频的压力就会非常大。所以,现在山东省提出的思路就是谁投资的电站谁负责这部分费用。如果电站是老百姓自己在自家屋顶上投资的,这部分钱就得自己承担。”张晓斌表示,叠加当前光伏产业链上游价格飞涨,山东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也将面临不小的挑战。
2 秉持“谁受益、谁承担”原则
“现在的状态是分布式新能源几乎只享受系统服务,不承担任何义务。偏差费用的分摊并不是针对分布式项目,大火电、核电、集中式新能源电站,甚至是用电侧都在参与分摊。”滕某指出,从公平性角度而言,分布式项目分摊市场偏差费用无可厚非。“既然加入了牌局,该你掏钱买瓜子就得掏,轮到你打扫卫生你就要干。刚开始说自己是新人,大家照顾照顾,现在都‘兵强马壮’了,就不能总让人照顾了。”
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山东省新增光伏并网容量15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135万千瓦(包含户用光伏58万千瓦)。截至今年3月底,山东省累计光伏并网容量3943.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02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2469.4万千瓦。
“坦白讲,电力市场上的偏差费用大部分是由新能源造成的,而且光伏更为突出。”某电力央企地方公司相关负责人林某坦言:“如果分布式项目的规模比较小,不参与分摊大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但山东的情况是,分布式光伏的装机规模已经远远大于集中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让集中式电站参与资金分摊就不合理了。”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表示,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秉持的是“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是为了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有关各方公平参与市场
3 规范发展防止范围扩大
今年5月21日,河南省也曾就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非户用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根据电力运行实际需要,在原有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基础上,决定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和有偿调峰基准等进行修订完善,将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参与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管理,按现行交易规则中新能源电厂调峰费用分摊办法进行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主体范围。
那么,分布式甚至是户用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的调峰调频费用分摊是否会成为未来全国各省的发展趋势?
“山东的情况是,分布式光伏体量太大、增长太快,其他电源已经养不起它了。”林某表示,山东、河南是典型的分布式光伏大省,在当地电网的支持下,加之光照条件较好、房屋结构适宜等因素,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最初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无序性,没有进行很完善的规划,所以才会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不得已才会让分布式甚至是户用光伏参与资金分摊。”
但就全国范围而言,特别是在光伏开发“整县推进”的统一规划下,林某表示,如果前期能够进行合理规划和配套,进行规范开发,至少户用光伏不会走到需要参与市场偏差费用的分摊这一步。“相信无论是哪个层面的政策,都是最后才去考虑户用光伏。如果在大家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谁也不愿意动农户的蛋糕。”
原标题:“分布式新能源不能总让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