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华埠镇新青阳村360K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KZJTF22-007
4、采购内容:
5、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6.1本项目不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或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采购栏(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091451/index.html)免费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邮寄送达:
7.1.1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在快递单上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7.1.2邮寄收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康路86号 开化县华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324300 收件人: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黄女士 联系电话:15924080544
7.1.3代理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登记、编号,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投标文件签收回执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投标文件接收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超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1.4采用邮寄方式产生的投标人联系方式缺失、投标文件密封性不完整、逾期送达等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现场递交
7.2.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7.2.2通道设置在开化县华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门口,所有人员(业主单位、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证人员等)需配合相关防疫检测工作。防疫检测要求如下:所有进入大楼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手部卫生消毒,落实“双码+测温”工作,市外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市内人员需提供4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通过防疫检测后方可入场。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C)、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劝导其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7.2.3线下投标项目,投标人需在门外按照人员间隔一米的要求排队等待递交标书,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符合防疫检测要求的投标人发放入场券,引导加入钉钉直播群,同时要做好标书的消杀工作。
7.2.4所有人员(业主单位、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公证人员等)均需签订健康承诺书(格式由代理人员自拟)。
接收文件地点:开化县华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华埠镇华康路86号)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30 时
7.2.5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后,立即离场。投标人应服从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其他有关防疫事项由代理机构现场统筹协调处理。
7.2.6为避免人群聚集,请投标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7.2.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评标有关的原件无需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文件正本中涉及资质证书和原件备查部分,一律采用彩色扫描件,使用彩色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开标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前提供与投标相关的原件核查。(浙江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省供应商库中已提供过相关的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原件。涉及原件部分,建议投标人提前注册登记)。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09:30 时;
8.2开标地点:开化县华埠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8.3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安装注册。投标人代表可通过搜索群号 44722722 加入项目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直播。每个投标人仅限投标代表加入钉钉直播群,投标代表申请加入时需进行身份验证,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代表名字”,否则验证不通过。
8.4若因网络或操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直播或直播有缺陷的,将在项目结束后将开标现场音视频录像分享至钉钉直播群,供投标人回放。
8.5因采用钉钉直播“不见面”方式开标,建议投标人安排一名能熟练使用“钉钉”APP或有较高网络操作能力的投标代表。
9、询标
9.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询标。投标人的答复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1727748303@qq.com)。每次询标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询标邮件实际发出时间为准,逾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10.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13575648432
代理机构:黄女士 电话:15924080544
11、注意事项:
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大型企业。
11.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华埠镇新青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地址:开化县华埠镇新青阳村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13575648432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开化县芹南路西子城63栋1单元202室
联 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15924080544
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开化县华埠镇新青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74526
原文章:浙江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开化县华埠镇新青阳村360K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