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
屋顶面积达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均需 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到“十四五”末,我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上。
扶持政策:
(一)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 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6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原标题:嘉兴南湖区光伏:工商业、建筑屋顶、农光互补均有三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