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领跑者”计划助力产业升级
据了解,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能否及时退出市场、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
为改善这一现状,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意见》首先明确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同时,还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宣晓伟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缓解我国光伏产业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问题,需进一步扩大国内应用市场。在此过程中,国家给予了光伏产业很多的补贴政策,但同时也可能造成一些逆向的激励。”他进一步指出,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需要有相应的标准予以明确,而这些在有了政府补贴之后就显得更加迫切。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升级,国家能源局还将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据了解,该计划衍生于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而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
《意见》规定,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和10%。
而“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的标准则更为严格: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同时,为支持“领跑者”计划,《意见》指出,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客观上将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规范和引领作用,同时也是必要的。但是,想真正升级我国的光伏产业,仅仅依靠国家政策补贴是不够的,相应市场机制的完善也至关重要。”宣晓伟说。
对此,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徐晓东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思路和发展模式的创新才能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一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可以开拓新市场、取得经济利益,技术创新是解决企业发展的最有力的杠杆。二是机制创新。没有机制创新,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难以实施,只有机制创新才能有利于新技术的应用。三是理念创新。要敢于打破一成不变的思维定式,要敢于跨界,敢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