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阿特斯回应:欧盟制裁3家中国光伏企业 缺乏法律依据
日期:2015-06-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针对欧盟的制裁,中国光伏企业做出了有力的回应。欧盟委员会日前宣布,对阿特斯等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进行反倾销制裁。阿特斯称,欧盟的决定缺乏法律依据,正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次案件。专家则指出,此次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业造成太大影响。

对于欧盟的制裁,阿特斯在给北京商报记者的回应中称,公司在欧洲的经营与销售完全遵守与欧洲签订的协议条款,并不存在违反情况,欧盟的制裁缺少法律依据,对此,阿特斯将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公司的正当权益。

上周末,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阿特斯太阳能、中盛新能源和昱辉阳光集团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征收高额关税,同时将其逐出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签署的协议。欧盟表示,上述3家企业违反了2013年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允许这些中资企业免缴最高可达70%的关税,同时也要求中资生产商出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并且需要遵守其他几项要求;此外,上述中资企业还存在其他违反协议的情况,包括向购买其产品的欧洲客户支付资金而未上报,以及实际上将产品的售价降至协议所规定的最低进口价之下。

对于此次制裁的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由于在2012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之后,中国光伏企业大幅度减少了在传统市场欧洲的份额,增加了在国内、非洲、美洲、东南亚等地区的业务量,所以此次欧盟的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太大影响。但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经常性的,无法一次性根本解决,中国光伏企业除了加大其他地区的出口份额,还应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创造产品优势,彻底规避反倾销的行为。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北京商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