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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虚实:企业“挂靠”花样知多少
日期:2015-06-0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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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需跨越鸿沟

国家能源局已经悄然在行动。

“清洁技术投资”获悉,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第一次能源互联网会议传出消息,国家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主要着力点在分布式能源、微网、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基于数据的服务等商业模式上。

“国家能源局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设想,能源互联网可以两步走,第一步在售电端通过鼓励多元售电主体的竞争,鼓励清洁能源运营商参与售电和碳配额交易,形成售电公司与用户的互联互通;第二步,通过储能技术的发展,电力消费电的终端随着电动汽车、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新载体,提高社会的电气化程度。”一位与会的企业代表对“清洁技术投资”介绍。

曹军威分析,单纯靠售电侧的竞争,不足以推动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只有在基础设施层面的改变,如配电网的建设运营与分布式能源、微网、需求侧管理等进行统筹,才能节约电网容量,提高效率。”

“比如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目前应将重点放在四个方面的开放互联:分布式能源、风光储微网、需求侧管理与配电网。”曹军威解释。

无论《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最后如何规划,能源互联网的现实与愿景之间,还存在巨大的体制机制性鸿沟,而且在近期难以跨越。例如微电网示范工程属于毫无争议的能源互联网项目,但它的推广并不顺利。

“尽管‘十二五’期间我们提出要建设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和30个微电网示范工程,但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进展并不如人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对“清洁技术投资”分析。

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对“清洁技术投资”指出,阻碍微电网示范工程推广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比较多,如果这些障碍不扫除,《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写得再漂亮,对现实都不会有太大触动。

“《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的政策目标是什么?我看目前并没有讨论清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对“清洁技术投资”记者分析,希望不仅仅是为了完成总理提出来的实施“互联网+”的行政任务。

李俊峰指出,如果是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那么当务之急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来的“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

“推进能源互联网是必要的,但这一概念在资本市场的火爆是非理性的。”前述地方政府官员强调,建议国家能源局加快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一个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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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洁技术投资作者:王尔德&曾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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