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山东:分布式光伏及新建户用光伏明年全部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
日期:2022-06-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zhangan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目前,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起草的《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正在面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

《补充通知》明确,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构建市场形成新能源价格的电价机制、与新能源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支持新能源项目与配套建设储能联合,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并结算。对由于报价原因未中标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弃电量统计。

同时,《补充通知》提出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

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包括机组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调频服务费用和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明年1月起,省内非户用风光分布式以及新建的户用分布式(不含扶贫)均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后续逐步将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项目)纳入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范围,以其全部上网电量为基数分摊市场偏差费用。

此外,《补充通知》指出,将坚持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方向,推动新型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按月度可用容量给予适当容量补偿费用。

储能电站日发电可用容量=(储能电站核定充电容量/2)×K/24,K为储能电站日可用等效小时数,包括电站运行状态、备用状态下的小时数(初期电化学储能电站日可用等效小时数暂定为2 小时,空气压缩储能等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认定)。 

原标题:山东:分布式光伏及新建户用光伏明年全部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
 
相关阅读: 分布式光伏 户用光伏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