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发布了编号为临2015-094的《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现就该公告的第二段补充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在收到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 30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补充信息外,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发布的编号为临2015-094的《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