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证券日报》报道“欧盟欲再次对华光伏发难,谋划反规避立案调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6月2日,相关媒体刊发文章称,日前,欧盟已正式启动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规避调查,而由此引发的恶果可能是:中国光伏企业被认定违反之前中欧间达成的“价格承诺”,并在2015年年底前遭受欧盟惩罚性关税制裁。
此番推动欧盟对华光伏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的,正是欧盟对华“双反”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Sun)。据悉,其向欧委会申诉,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而就在欧盟官员言辞刻薄地指责“很多中资企业似乎从来都没有真正遵循协议的精神”,并不负责地抛出“今年年底前,协议(中欧间价格承诺)很可能会被宣布无效”推断的同时,我国海关最新出炉的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4月份,中国自德国进口多晶硅量创历史新高,环比大幅增加了24.8%达到3667吨,占4月份总进口量的33.7%。其中,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达1871 吨,占自德国进口总量的51%。
也就是说,当欧盟指责中国违反双方达成的光伏“价格承诺”时,却肆意践踏着其与中国达成的多晶硅“价格承诺”。
“价格承诺”不对等
早在2013年8月份,中欧间就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达成了“价格承诺”,虽然官方至今都没有公开价格承诺的具体内容(价格、配额等),但事实上,业界公认,“价格承诺”中,我国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下限将被设定为了0.57欧元/瓦。此外,该限制性政策会从2013年执行至2015年。
被认为是迫使欧盟与中方达成“价格承诺”的因素之一,2014年1月24日,经过一番调查后,我国商务部公布了对自欧盟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中国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曾有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初裁中,欧盟第一大多晶硅生产商——德国瓦克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21.8%,反补贴税率为10.7%,合计达32.5%”。不过,针对中欧多晶硅反倾销案,商务部公告指出,考虑到本案特殊市场情况,调查机关决定在初步裁定后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此后的2014年3月14日,德国瓦克向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机关—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递交了价格承诺书。业界就此评价,我国与欧盟达成限制多晶硅进口数量和价格的“价格承诺”,是我国据此前德国及欧盟对中欧间光伏争端的处理,给予的对等姿态。
“但事实上,中欧达成的光伏 价格承诺 与多晶硅 价格承诺 间,并不像人们表面看到的那么对等。”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例如在光伏 价格承诺 中,欧盟要求中国企业若改变生产地(海外建厂再向欧洲出口),必须向欧盟报备,并继续严格执行 价格承诺 。相对于此,多晶硅 价格承诺 设定的条件会宽松一些”。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会有所退让,源于即便中国启动了大规模光伏应用市场,2014年全年,欧洲与美国仍然合计占据了中国光伏出口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