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指出。
《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发挥储能技术优势,提升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这份文件,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技术支持。储能项目要完善站内技术支持系统,向电网企业上传实时充放电功率、荷电状态等运行信息,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行的项目还需具备接受调度指令的能力。电力交易机构要完善适应储能参与交易的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电力企业要建立技术支持平台,实现独立储能电站荷电状态全面监控和充放电精准调控。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