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在整个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重大方向。”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与环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卫权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期各省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来看,新能源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质”“量”并重。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王卫权:“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发展形势可以总结为高比例、大规模、高质量融合发展。《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要求,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但实际上增速会高于现在的预计,可能会达到15亿千瓦甚至更高。此外,“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更加注重高质量。不仅仅是要增加装机容量,还要提高其利用效率。最终目的是要尽可能增加清洁电量,而不是仅增加装机容量。
“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和其他电源的结合更加紧密。风电和光伏发电具有间歇性和随机性特点,其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将给电网运行带来更大挑战,需要其他电源支撑,以减少对电网的冲击。通过融合发展,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拓宽消纳空间,提高综合效益。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哪些区域间差异?地方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王卫权:各省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国家层面规划要相衔接。由于各省地方资源禀赋不同,电力结构与电源结构存在差异,会导致各省在发展目标、政策措施有所不同。例如,江苏、浙江更加注重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但是对于甘肃、宁夏、内蒙古更关注的是集中式电站发展;对于风电来说,江苏、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海上资源丰富,更看重海上风电的发展,而在西北地区陆上风电则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
各省可再生能源规划对能源绿色发展起到引导作用,在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上需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要从注重装机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过去发展新能源,关注较多的是装机容量的增加,步入新时代,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同时要关注多个方面,包括提高发电小时数、增强电网友好性、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等,可再生能源将进入“质”“量”并重的阶段。
二是因地制宜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能源革命将给能源结构带来重大变化,在变化的过程中,电力系统中的电量、电力、调峰平衡都有可能出现缺口,从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供应。随着风电和光伏电量的占比逐渐升高,我国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不足问题凸显,成为制约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的障碍之一。在不同地区,提升灵活性的方式有区别,成效也不同。因此,在地方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提升路径上,要避免“一刀切”,应采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方式。
在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王卫权:一是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近年来,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成本持续下降,主要归功于技术进步。一大批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成为全球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为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技术创新是可再生能源走向主体能源的关键,通过技术创新可以不断降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平滑其电力输出,提高其对电网的友好性。
二是要创造和培育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通过市场需求拉动生产。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市场潜力巨大,但要将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变为持续稳定的市场供给,实现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也绝非易事。可再生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要真正实现碳减排,就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用碳排放的指标替代能耗指标,这样可以促进用户选择使用可再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创造出更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发挥可再生能源减污降碳的协同作用。
三是需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机制。通过完善上网电价政策,激发各类电源协同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经济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此外,随着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大规模高比例发展,逐步打破地区电力市场的限制,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可再生能源和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
四是需加大可再生能源通道的建设,夯实地方政府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应责任。目前“三北”地区依然是可再生能源开发的主要区域,基于“三北”地区巨大的资源优势,我国正积极鼓励各大企业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风电和光伏资源,不断加大优质资源集中度,并加快特高压送出通道、储能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虽然东部地区也在建设风电和光伏,但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装机份额主要还是在“三北”地区,需通过电力通道将“三北”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至中东部地区,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范围的消纳。同时,还可以将“三北”地区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引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原标题:王卫权:新能源发展不能仅注重装机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