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选综合实力强的项目业主参与本市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每个市只能选择一个项目业主。示范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 万千瓦,且不存在土地、环保、防洪、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问题。
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 3 小时以上)配套安全高效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促进我省非化石能源高质量跃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经研究,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制定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实名书面反馈。联系方式:024-86898268,86906420(传真)lnnewenergy@sina.com。
附件: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