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出台12项投资保障政策,其中提出,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纳入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新能源项目,力争2023年底建成并网。落实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开展蒙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工作。
《方案》要求,推进“光伏+生态治理”模式,鼓励利用露天矿排土场、采煤沉陷区土地发展风光发电项目。落实国家支持东北振兴政策,对东部五盟市风光电项目,采取先行用地方式满足开工条件。组织新能源开发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发展。
《方案》明确,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涉及占用林地草原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征占林地草原手续。
原标题:内蒙古12部门: 保障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2023年底建成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