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电网公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19家供应商进行了通报处理。具体处理情况转载如下:
1、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中提供虚假试验报告。依据《细则》规定,自2015年4月起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2年。
2、哈尔滨铁塔厂中标的国网黑龙江电力6个合同无法履约供货,提出退标申请。依据《细则》规定,已在2015年第一批招标中暂停对其授标,自2015年1月起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1年。
3、安徽泰科铁塔有限公司供国网安徽电力多个工程项目铁塔未到货,并书面提出因资金周转困难放弃国网2014年第六批角钢塔中标结果。依据《细则》规定,已在2015年第一批招标中暂停对其授标,自2015年1月起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1年。
4、青岛九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供国网江苏电力110kV塔材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商整改不到位,双方商定解除该合同,同时供应商书面提出取消与江苏公司签订的另外三个尚未履行的合同。依据《细则》规定,自2015年4月起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1年。
5、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供国网青海电力750kV主变因质量问题造成紧急停运,依据《细则》规定,在变电项目2015年第二批货物集中招标750kV变压器标包中暂停对其授标。
6、无锡市泰波电抗器有限公司供国网四川电力10kV电抗器线圈匝间有绝缘缺陷,供应商在免费更换其中2组之后,不再配合对其他设备进行处理,不参加约谈会议。依据《细则》规定,在变电项目2015年第二批货物集中招标10kV电抗器标包中暂停对其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