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相关部门解读了《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介绍全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情况及保障措施。
《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旨在解决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
具体来看,将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为保障产业发展,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建设、集电线路敷设、场内道路等方面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同时,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大服务支撑力度,明确省、州(市)、县各级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项目、配套接网工程范围。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此外,电网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合时机由电网企业进行回购。
原标题:云南统筹多类资源加快光伏发电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