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坚持将绿色环保、收益长期稳定的光伏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思路、研究分析扶贫项目、深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工作,把土地和光照资源优势转变为群众兜里的真金白银,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截至3月底,海东市190.8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量8亿千瓦时,累计收入4.36亿元。
据了解,海东市190.8兆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由政府全额出资确权到村,全市共建10个光伏电站,项目占地面积共5888亩,总投资12.8亿元,采用集中式分8个联村电站设计建设,流转及征用土地面积为6013亩,惠及6县区634个贫困村257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该项目自2018年9月初开建,2019年全面建成并网发电,同年12月份开始收益。项目的建成为海东市保质保量完成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任务,实现全市脱贫摘帽“清零”目标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
既是绿色能源,又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阳光”带来的不仅是温暖,更是实实在在的收益。
蒲化旦是乐都区寿乐镇昂么村的村民,母亲因患有眼疾,劳动能力弱。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村委会想到了村里的光伏电站,便专门设置公益性岗位,聘请蒲化旦的母亲为昂么村的保洁员,力所能及地打扫村内主要干道和村级活动室。“现在我母亲一年下来稳定收入能有6000元,帮我分担了部分经济上的压力。”蒲化旦说。
依赖光伏产业的发展,村集体经济有钱了,昂么村的基础设施也逐渐齐全起来,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就连村民的精神面貌也比以往好了许多。
一块块把光能转化为电能的光伏板,已经成为海东各县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阳光收益”。据统计,截至3月底,我市光伏产业收益费用累计拨付到村3.46亿元,共在全市各县区设置公益性岗位8660人,公益岗位设置向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的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倾斜,参与光伏公益岗位的脱贫户年增收达到6000元至12000元,为光伏电站所在的行政村每年增收10万至20多万元。
原标题:全市光伏产业带来4.36亿元“阳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