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林洋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宿州金耀、萧县华耀、萧县华丰和萧县裕晟5个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154MW,股权转让对价约为3.65亿元。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尚欠安徽林洋及其关联方合计65,396.01万元(含借款及股利)。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税前净利润额约4085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根据公告内容,林洋此次拟转让的电站均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交易涉及多种电站类型,包括屋顶分布式、农光互补以及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交易对手方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7594万元。
根据林洋能源2021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总资产为205.51亿元,应收账款44.87亿元,其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03%,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自持光伏电站项目约1.6GW。本次存量电站的转让,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站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回笼现金流,有利于配合公司对新能源未来业务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速度。
公开资料显示,林洋能源目前在手新能源储备项目充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储备项目超6GW。值得注意的是,林洋能源2021年在其布局的中东部地区获得地面电站指标超1.5GW,其中在安徽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获约280MW项目量。除此之外,2021年7月,公司与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五河县通过“风光储+”模式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建设2GW新能源发电项目。本次公司将宿州电站转让给国电投,将有利于减少国补应收账款、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为公司未来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储备资金,有利于公司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符合公司持续优化电站资产结构的战略安排。
据了解,林洋能源自2014年进入中东部光伏市场以来,就以“开发+EPC+运维”模式与国电投等多家央国企在国内外开展全面合作,不断加大绿色能源的投资开发利用,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本次电站转让交易是林洋和国电投的再度牵手,有利于双方进行资源和业务协同,加强双方合作伙伴关系,以期在未来有更多合作。
随着全球双碳目标的逐步深入,近期一系列利好新能源及储能方面的政策和动向,将为诸如林洋能源这类的“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协同发展的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推进新型电力系统不断发展。据林洋内部人士透露,此次与国电投电站转让是去年就在谈的项目,公司会持续关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的进展,目前转让带有补贴拖欠的存量光伏电站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符合公司持续优化电站资产结构、加大平价电站开发规模、深化与国央企伙伴未来业务合作等战略安排。(CIS)
原标题:林洋能源拟转让154MW光伏电站 交易总价10.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