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扶持引导实实在在
4月9日,新余市能源局会同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
光伏电站的定址调查工作。此前的3月底,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好
光伏发电场地资源,新余市已对全市可用于建设光伏电站的废弃矿山、尾矿库、大型水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摸底排查。
新事物需要政府助力推动。2014年10月,江西省光伏产品推广应用对接会在新余召开,新余中智国祥21兆瓦光伏电站合作项目等8个项目现场签约,金额达 27.8亿元。当年11月,新余市出台《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依据方案,新余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各级政府机关和相关国有资产的屋顶,将全面推行屋顶光伏发电。同时,将现有的工业地产项目和年综合能耗超3000吨标煤的企业、年综合能耗超3000吨的新建企业或屋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企业、工业地产项目纳入应用范围。
涉及资金核心的扶持政策也已明晰。新余市设立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资金,以0.1元/度电的标准,对“万家屋顶”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6 年补贴。为搭建融资平台,新余市成立新能源电力投资公司,以金融机构向该平台整体授信、需融资项目统一打包捆绑至平台后委托贷款等资金运作方式,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新余市还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完善细致的“松绑”服务。对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取消其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电网建设、并网审批程序、并网运行服务、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等多个环节流程得到明确。目前,该市270户光伏发电用户中已有256户顺利并网。今年一季度,全市发放补贴近5万元,结算上网电费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