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了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据悉,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491项,总投资170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65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62项,续建项目228项,计划新开工项目189项,预备项目12项。 而重点建设光伏项目共29个,规模4259.1648MW。具体项目如下:
根据光伏們查询业主发现,华能以1359.1648MW位居业主开发规模第一,大唐以770MW排名第二,中广核760MW位列第三。此外,国家电投、中国电建、阳光新能源也有一定规模的项目。
对于这些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调度服务、积极强化要素保障、切实落实招标监管责任以及按时报送重点项目信息报表。全省重点项目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要按时填报月报信息,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重点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并于每月3日前将信息汇总报送江西发改委。
此外,为了推进全省光伏、风电更好的发展,近期江西能源局还相继发布了《做好2022年光伏、风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强调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展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门槛。而在风光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中,江西省对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进行了相关调整,不再设置光伏发电项目论证库,将风电规划库与光伏发电近期库合并为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
并优先支持利用屋顶、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地等不受用地政策限制的光伏项目以及新能源大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有特色的试点项目纳规。
原文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重点办),赣江新区经发局:
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491项,总投资170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65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62项,续建项目228项,计划新开工项目189项,预备项目12项。现将本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细化推进计划,做好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任务时间节点。各地政府要积极对接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做好征地拆迁、供电、通讯、供水、交通运输等方面保障。各业主单位要在落实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责任前提下,认真做好施工组织,推动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产产品。
二、全力抓好调度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项目推进计划,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土地资金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加大调度力度和频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凡属各地、各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落实;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视情逐级报请全省重大项目专题协调推进会协调解决;需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先行主动与国家部委对接汇报,全力争取支持。
三、积极强化要素保障。各要素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项目单位,优先落实用地指标、林地指标、环境容量指标和能耗指标,优先满足砂石等建筑材料需求,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等;要依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建立审批台账,积极推进审批手续办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和偷盗破坏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落实招标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行重点项目电子招标,应当招标的重点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中央项目招标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省属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由各行业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市、县(区)辖区内所属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由各市、县(区)政府明确的招标监管机构监管。
五、按时报送重点项目信息报表。省重点项目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要按时填报月报信息,确保项目月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各责任单位要对所属重点项目的月报信息审核把关,并于每月3日前将信息汇总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光伏4.26GW!江西2022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名单,华能、大唐、中广核TO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