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光伏电站的质量要求更高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和《关于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115号)先后下发,虽然不是针对
光伏出台的,但安全问题一定是光伏电站质量的重中之重。
同时,《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检测规程》(GB/T 31365-2015)通过审核,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光伏电站的相关国家标准更加健全。
另外,湖北省出台《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5]14号),上海市正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服务规范》(沪质技监标[2014]584号)的编制。各省都在采用不同的手段,促进本地区光伏项目质量的提高。
3、对上下游的环保更加重视
“23号文”中,不仅对光伏设备的质量提出要求,也对光伏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的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
上游设备生产环节,一方面强调,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及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一方面,再次强调了:废气、废水、恶臭、噪声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处置都应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利用或处置;鼓励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PAS2050/ISO/TS14067碳足迹认证。
下游设备应用方面,特别强调了环境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同时,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征求对电池工业等7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办环资[2015]662号)计划对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做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总的来看,国家一方面给了很多配套政策,全力支持光伏产业做大;另一方面,也对光伏产业提出更要的要求,以提升其自身竞争力,避免因质量问题对行业发展造成打击,使其良性发展。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国家都对光伏寄予厚望。
上文中涉及的一些3月份下发的国家、省级政策,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