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消息,据财华社报道,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告,终止与中利光伏发电等若干交易,并指终止交易不会对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协鑫新能源指出,经审慎考虑有关事项之所有情况及磋商后,于3月31日,苏州协鑫新能源、中利光伏发电、常熟中利光伏、包头中利光伏及包头中利目标公司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包头中利EPC协议、包头中利买卖协议、包头中利股权质押协议、光伏发电站开发建设与委托管理协议,以及解除及免除各自的所有责任及义务,并即时生效。
日期:2015-04-01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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