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北区330kV升压站1座,新建1回330kV送出线路,330kV升压站新装3台36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330kV。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和吴忠市盐池县境内。
原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光伏基地项目北区33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2〕21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国能宁东光伏基地项目北区33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国能宁电综函〔20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电力送出,同意建设国能宁东光伏基地项目北区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202-640900-04-01-42436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北区330kV升压站1座,新建1回330kV送出线路,330kV升压站新装3台36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330kV。
三、建设地点
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北区33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和吴忠市盐池县境内。线路起点为国能宁东光伏330kV升压站,终点为青山75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2km。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北区330kV输变电工程总投资232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1〕38号),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能宁东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配套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函》。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1日
2022年3月1日
原标题:宁夏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