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刘学军介绍了“十四五”时期山东在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清洁能源基地、光伏开发等方面的布局和举措。
刘学军表示,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发展海上风电作为推进能源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协同发展高端装备产业,海上风电建设驶入“快车道”:
综合施策,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编制《山东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1—2030年)》,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探索海上风电项目与其他开发利用方式分层立体开发,发挥海域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多措并举,推动装备产业融合聚集发展。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快海上风电装备产业融合聚集发展,提升产业效益和装备供应能力,支撑海上风电平价条件下规模化发展。在临近海上风场、港口条件良好的区域,布局引进整机、叶片、塔筒等大型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项目,打造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等基地,加快形成聚集辐射、龙头带动作用。按照“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的思路,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紧盯国内重点企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进落地一批“龙头型”企业、“补链式”项目,加快形成紧密配套、协同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打造海上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条。
刘学军介绍,“十四五”期间,山东坚持海陆统筹、内外并重,通过可再生能源连片式规模化开发,重点布局了四大清洁能源基地,为山东省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做好项目海上测风、勘察设计等基础工作,谋划海上风电总体开发布局,重点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加快办理用海、环评、电网接入等手续,全面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通过规模化、基地化发展,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海上风电发展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是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依托滨州、东营、潍坊沿海区域的盐碱滩涂地,统筹用地用海、电网接入消纳等条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现代农业、养殖业等相融合,带动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将该地区打造成为风光同场、储输并举、综合智慧、产业融合、生态友好的国家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
三是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结合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地区采煤沉陷区为重点,通过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打造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新型技术示范、特色种养殖、生态治理修复为一体的综合新能源发展基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提升。
四是外电入鲁通道可再生能源基地。加快“陇电入鲁”新通道和千万千瓦级可再生电源基地建设;统筹布局鲁固直流通道“风光火储”一体化千万千瓦级电源基地,加快昭沂直流通道新能源项目建设,优化银东直流通道电源结构,最大限度提高可再生能源送入电量。鼓励省内能源企业积极“走出去”,主导或参与外电通道送端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提高送电保障能力。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情况,拉开了山东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序幕。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山东省有70个县(市、区)入选国家试点,开发规模3000万千瓦以上,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首位。为高效推动山东省开发试点工作,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工作开展:
搞好规划编制。全面摸清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屋顶等不同场景下分布式光伏的开发现状和发展空间,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开发时序和主要任务,统筹衔接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科学编制整县开发规划方案。
打造试点样板。在开发建设、并网消纳、运行维护等方面创新样板建设,打造不同场景下的建设示范。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典型经验,推介成熟样板项目和先进典型做法。
统筹建设进度。督促试点县统筹安排不同场景下分布式光伏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落实措施。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建设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政策支持。督促电网企业开辟整县规模化开发项目接网工程“绿色通道”,加强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力度。优先在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推动就近就地消纳。
通过以上工作,打造不同场景下的开发样板,形成一套成熟稳定的开发运营商业模式。据悉,到“十四五”末,山东省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试点县达到国家规定的试点标准。
原标题:山东加大海上风电、清洁能源基地、光伏开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