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广大农村地区可开发的风电、光伏发电资源丰富,可有效支撑农业生产能源清洁高效供给、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民生活条件改善。
“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分散式风电等开发建设,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乡村振兴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驱动下,“十四五”我国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总体部署,并陆续出台多份清洁能源助推乡村振兴的文件,加强农村清洁低碳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农村能源供给能力,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共同富裕。
多项政策陆续出台。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2021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
近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加快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发展、构建乡村现代能源体系的思路举措,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强农村用能保障水平,特别是加强农村电网、能源站、充电桩、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产业振兴的保障,也是乡村新生活的支撑;有效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幅提高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结构中占比,是实现生态振兴的要求;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增长,农民通过闲散土地入股,获得相关收益,“新能源+产业”建设为当地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
探索光伏扶贫运营新模式。“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约2600万千瓦,惠及约415万户贫困户,每年收益约180亿元,成为广大贫困村脱贫攻坚的“阳光银行”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破零”的重要产业支撑,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全球减贫工作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从2021年起,光伏扶贫工作重点由建设转入运维管理,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规范和完善光伏扶贫电站的日常运维、资产管理及补贴拨付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电站集约化管理水平,保证电站可靠运行和稳定收益。同时,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光伏扶贫电站参与碳交易市场的路径和模式,确保光伏扶贫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的作用。
打造风光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快速发展,新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的趋势愈发明显。2021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约2900万千瓦,占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55%。农村地区土地和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分布式新能源潜力巨大,以县域为单元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实现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有利于整合资源集中开发,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同时促进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
国家确定的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中西部省(区),这些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广袤的未利用土地。“十四五”期间,要关注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好的重点帮扶县,结合区域风、光资源和能源规划,以县为单位推动风、光基地开发,着力形成与县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的清洁能源建设模式,既能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助力清洁能源转型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又能保证当地共享清洁能源发展成果,为群众劳动增收提供新岗位,一举多得。
延伸风光产业链。光伏发电具有设备简易、应用场景广、运维难度低等特点,将光伏与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林业等生产方式相结合,可在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的条件下,实现土地综合利用增产增收,既发展了与当地土地资源相适宜的产业,又推动了清洁能源发展,提高了土地经济的收益能力。
近年来,内蒙古、甘肃等土地荒漠化地区建成一批光伏治沙项目,实现电站与固沙林、防沙林带、防护林等生态治理工程相结合,发挥了恢复地表植被盖度、降低地表温度、减少地面蒸发量、降低风速风蚀等作用,同时光伏发电在盐碱地、采矿采煤塌陷区、矿山等地区也有应用,可进一步推广。在拓展产业链助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对新模式、新业态的探索,结合乡村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推动风、光与文旅、高效农业、现代养殖业等产业灵活搭配、融合发展,提高供暖、交通、照明及农用机械中清洁电能占比,拓宽绿色电能应用场景。同时,要重点关注农村地区产业优势,瞄准经济作物种植、畜牧业、生态修复、矿山治理等能源之外的附加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
解决农村供暖需求。推动农村供暖用能清洁化,对改善农村环境治理、扩展清洁能源消纳空间均具有重要意义。太阳能供热采暖技术成熟且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已广泛应用于生活及工业热水供应,在推进清洁供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资源丰富地区,太阳能、风能适合与其他能源结合,可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同时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以及具备条件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的屋顶,推广太阳能供热采暖。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农村地区,可整县开展“风光+蓄热电锅炉”等集中供暖,为新能源在农村多元化应用提供示范。在青海、西藏、内蒙古等省(区)的农牧区,农牧民居住点分散且流动性大,用能负荷小,不具备火电、水电等建设条件,同时大电网远距离送电经济性较差,可通过离网型光伏发电+蓄电池供电实现电暖气供暖,有效解决当地农牧民的供暖问题。
原标题:乡村振兴应重用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