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障碍
除资金不足外,多头管理体制也造成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能足额按时发放。
2012年以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其中牵头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不定期公布《补贴方案和配额交易方案》,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省级电网公司代征代管。2012年1月1日以后,管理部门调整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其中牵头部门为财政部,管理部门原则上按季拨付补贴资金。
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需要通过地方财政部门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提交全年发电量证明材料。材料经三部委审核通过,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后才能发放。"补贴部分支付周期过长,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超过了收益增长,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面对非常高的偿债压力。"孟宪淦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审核拨付过程中的多头管理,在产业发展规划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前,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总量规划和核准(备案)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财政部负责可再生能源能源补贴的具体收支。彼此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最终暴露出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时,国家规划、企业战略和补贴支付能力不匹配的现实。
解决之道
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长期"寅吃卯粮"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受到了各方的关注。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此前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可再生能源要想得到大的发展,需要逐渐减少补贴,甚至于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与燃煤发电有一定的竞争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提交了"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公开化的提案"。他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与产业发展规模缺乏有效的关联性,导致征收资金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朱共山建议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由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此外,中电联在3月10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中也提出建议,新能源发电从单纯追求"装机增长速度"向追求"质量与速度并重"转变,从单纯追求"集中大规模开发"向"分散与集中、大中小相结合"方向转变。发展目标要与国家财政补贴能力、全社会电价承受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等相平衡。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环曾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到"十三五"末,风电有望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光伏发电则有望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到时候将不再需要补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如果国家能适时提高传统能源发电价格,缩小价差,这样就可以减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