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三〇团与胡杨河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签约仪式在一三〇团机关举行。一三〇团团长刘会兵、副团长丁卫红以及经济发展办公室、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一三〇团团长刘会兵代表该团与胡杨河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项目预计投资4.89亿元。于3月28日开工建设,年底建成实现并网发电。本光伏发电项目在整个25年规划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55亿度,每年可节约发电标准煤约4.65万吨。在其25年使用期内,该光伏发电项目总共节省标准煤约116.24万吨。
项目全面完工后,将为七师胡杨河市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更为七师胡杨河市的发展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清洁环保、安全能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原标题:一三〇团招商引资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