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公司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与洪洞县人民政府及华翔股份(603112.CN)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根据投资框架协议书,新疆新能源拟与华翔股份就开发建设洪洞县1GW光伏发电项目及光伏支架生产项目进行合作。集团拟与华翔股份共同成立项目团队,按照相关法律政策及程序开展前期工作,拟註册成立项目公司以开展该等潜在合作项目。
该等潜在合作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3亿元。其中,1GW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40亿元,可根据光伏资源获取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光伏支架生产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投资比例及金额后续协商确定。
洪洞县人民政府在其权限范围內,积极协调该等潜在合作项目的批文办理,提供相关资源、配套条件及优惠政策。
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有利于集团获取更多的光伏资源,保障集团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新特能源(01799.HK):就光伏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43亿元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