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安全、环境事故。项目布局合理,技术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原则上可年内投运;具有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应用。
通知指出,省能源局将组织对报送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为2022年储能示范项目。
2021年5月6日,山东省能源局组织了2021年储能示范项目申报,6月7日,公示了2021年度储能示范项目名单,共有5个调峰项目、2个调频项目入选,合计储能规模达到520MW/1041MWh。首批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五个调峰+两个调频),目前已经基本建成投产。目前,山东省在运新型储能电站28座、规模674.6兆瓦/1404.7兆瓦时。在应用场景方面,火电配建储能调频电站2座,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电站19座,独立储能电站7座(莱芜口镇综能独立储能电站1.6兆瓦/3.2兆瓦时、肥城盐穴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示范电站10兆瓦/100兆瓦时和五个调峰示范项目);在技术路线方面,26座电站选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储能元件,1座电站利用电网企业退运铅酸电池作为储能元件,1座电站利用废弃盐穴压缩空气储能。
通知原文如下:
原标题:重要通知!山东省能源局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列为2022年储能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