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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力推“渔光一体”
日期:2015-03-1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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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新常态”、光伏产业发展、国内消费环境与政企沟通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刘汉元委员分别从分布式光伏发展、“渔光一体”化发展和西部光伏资源利用这三个方面。

在“渔光一体化”的发展问题上,刘汉元委员认为,我国具备大力发展“渔光一体”的基础和条件。2014年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应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因此,为充分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实现鱼、电、环保三丰收,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我国可在丰富的养殖水面上架设光伏组件进行发电,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创新发展模式,既能充分利用空间、节约土地资源,又能利用光伏电站调节养殖环境,还能优化地区能源结构、改善环境,并可提高单位鱼塘产量、增产增收,在水产养殖和光伏产业上实现领域共享。这种模式,即被称为“渔光一体”模式。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大力发展“渔光一体”,既可就地并网,减少电能输送带来的损耗,又具有发展“渔光一体”的广阔水面资源。尤其是东部地区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稀缺的现实,让大规模建设光伏电站成为难题,而“渔光一体”模式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具有巨大发展空间,使东部地区大规模发展光伏电站切实可行。

刘汉元委员进一步举例称,2014年我国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2亿亩,然而养殖户受市场行情等因素的影响,只能靠水产品的产出,效益并不十分理想。在利用水面资源养鱼的同时,再利用空间太阳能,将使亩利润比单纯水产养殖提高三倍以上,以江苏省北部为例,年光照利用时间约为1200小时,按照光伏电站占池塘总面积75%计算,每亩池塘每年可以输出3.5万度电以上。试验证明,与未安装光伏发电板池塘对照,光伏鱼塘由于能有效控制养殖水体水温、pH值升高,防止夏季光照度达2万勒克斯以上时,浮游植物受到光抑制、光杀死,导致“倒藻”现象,产生藻毒素,败坏池塘水质。“渔光一体”不仅能确保水下持续养殖优质水产品,水上产出清洁能源,实现生态渔业与太阳能光伏有机结合、一体发展,渔、电、环保三丰收。因此可以说,我国已完全具备加快发展“渔光一体”的各项基础和条件。

但同时,刘汉元委员指出,“渔光一体”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又存在以下主要障碍:第一,土地性质制约。东部地区传统的成片鱼塘,大多数属于农用地,水面上不能安装太阳能等固定周期较长的建筑物,虽然在鱼塘上面安装光伏发电板并未改变池塘养鱼的性质,但目前在办理“渔光一体”的审批手续中,涉及到征地、土地租赁等手续时,最先考察的就是土地性质。地块考察结束后还需到当地国土局查询最新的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性质现状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以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划等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鱼塘、农业大棚”属于农用地范畴,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因此,“渔光一体”在推广时,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因此会造成“渔光一体”项目在推广拿地的时候,部分地方的国土部门不同意在鱼塘尤其是新建渔场上建设光伏电站的问题,大大限制了“渔光一体”的发展,有悖于国家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甚至还会造成部分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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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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