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发布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预计将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约人民币50亿元,而比较2020年同期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为人民币57亿元。
公告表示,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增长主要受益于:(i)2021年度,光伏材料业务分部方面,虽遭遇原材料价格、能源成本大幅波动,生产性能源阶段性短缺等不利因素,但在全球能源清洁化背景下,光伏行业需求持续大幅增长,光伏材料价量齐升,并将维持持续景气。2021年度内,集团颗粒硅产出占集团硅料总产量的约18%(不包含集团的联营公司的硅料产量),颗粒硅利润优势已初步显现,在原材料工业硅及硅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颗粒硅毛利率高于棒状硅毛利率约15个百分点以上。集团预计在2021年度该分部将录得利润约人民币54亿元,而2020年度同期该分部的亏损约人民币49亿元;及(ii)集团的其他非光伏材料业务分部预计2021年度录得总亏损将较2020年度同期的总亏损约人民币12亿元减少逾50%。总亏损减少主要由于(a)2020年度录得的光伏电站及若干应收款项一次性减值亏损减少及(b)偿债后融资成本减少所致。然而,总亏损减少因光伏电站规模缩减而部分被抵销。
集团颗粒硅业务方面,2021年,集团已建成3万吨颗粒硅产能,其中2万吨已于公告报出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剩余产能预计2022年2月可全部达产。颗粒硅投运项目成本、品质标准均已达到或超出预计水平。
原标题:保利协鑫能源盈喜:预计年度净利达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