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加快,路径日渐清晰,您认为电力体制改革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对确保改革成效有何建议?
王禹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体制改革。《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要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形成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二是要构建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三是要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四是要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调动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积极性,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五是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
具体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市场化交易体系,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形成有效竞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理顺电价形成机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三是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提升需求侧管理水平。四是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五是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加强电网统筹规划,完善电力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管方法。
电力体制改革关系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大,必须有序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成效。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抓好落实。三是相关市场主体要积极参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保障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四是要做好宣传,凝聚共识,让社会各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五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记者:伴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电力市场化建设势必提速,您对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有何建议?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将有何作为?
王禹民:统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只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提高电力生产和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电力市场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化交易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统一开放、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现代电力市场。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为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条件。二是加快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和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能产生价格信号的交易机制,实现节能环保经济调度,使价格信号有效地引导电力投资、生产及消费。三是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公平开放、有序竞争。
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工业实际,电力市场建设要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推进。一方面要规范现有各类交易,包括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等,抓紧修改完善相关市场交易规定和规则,扩大交易规模。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能形成有效市场价格信号的交易机制试点,促进建立真正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机制。
电力改革不断深化,对电力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简政放权后要实行同步监管,通过有效监管,促进战略、规划、政策的有效实施。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实际需要,我们要做好以下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确保市场主体的公平无歧视接入和电网之间互联互通。三是加强垄断环节的成本价格监管,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四是加强供电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电力用户权益和普遍服务义务落实。五是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