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国家发展 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 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
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 易合同中单列。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 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 费中绿色电力最低占比。各地应组织电网企业定期梳理、公布本地 绿色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
在电网保供 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 管理时优先保障。
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 责任权重。
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 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
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 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国家发展 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 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标题:国家:推动绿电、绿证交易!激发全社会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