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工期:按张掖市要求时间节点开工建设,补充竞配项目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未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入选企业无条件退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指标,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上网电价:申报企业保障小时数内电价执行2021-2022年度甘肃省风电光伏总规模中酒泉、嘉峪关、金昌和武威等其余河西四市保障小时数上网电价平均值;保障小时数以外参与电力市场电量的上限价原则采用上一批已入选项目企业申报电价的算数平均价:0.157元/kWh,年度出清后高于该上限价的,由张掖市统筹用于支撑本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申报项目储能系统要求: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
原文如下:
原标题:甘肃张掖“十四五”首批风光补充竞配指标:50万千瓦配储10%*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