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宣布,与昆明绿电科技(“卖方”)及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目标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各方同意就中国云南省元谋县河外5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第一期开发,进行合作。
元谋项目第一期为中国元谋县河外10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的一部分,目标公司为其唯一拥有人。根据合作协议,集团将负责元谋项目第一期的土地租金,金额最多为533.29万元人民币(约672.27万港元)。
根据合作协议,集团收购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30%股权,现金代价为600万元人民币(约756.36万港元),以内部资源支付;另外卖方将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余下70%的股权质押予集团,以担保其履行合作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元谋绿电新能源开发将委任昆明绿电科技为承包人,就元谋项目第一期提供工程、采购及施工服务,代价为4.25亿元人民币(约5.36亿港元)之现金。
同时,昆明绿电科技作为客户,与集团须就元谋项目第一期订立组件销售协议,内容有关按每瓦4元人民币(约5.04港元)之价格供应组件,总代价为2亿元人民币(约2.52亿港元)。
集团指,收购于目标公司之30%股权可为其带来商机,按其核心策略于太阳能行业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