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央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1〕94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原则以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为准。
二、2021年补助资金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部共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7,610,073万元,其中:风力发电2,634,613万元、太阳能发电4,527,188万元、生物质能发电448,272万元。
附件:《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1〕94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