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20%和15%,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10%和5%。储能设施要求按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
在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方面:企业能力占比20%,包括企业建设经验、在桂投资建设能力、设备先进性等。光伏项目承诺采用单位组件容量在 540 瓦(含)以上或转换效率在 21%(含)以上;确保项目落地占比52%,包括送出通道建设、土地落实情况、相关支持性文件等等。
文件规定单个风电项目申报规模不超过200MW,单个光伏项目规模不超过150MW。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每个集团公司风电和光伏项目容量指标均不得超过全区风电和光伏年度安排指标总容量的15%,其中集团公司下属每个二级企业均不得超过全区年度安排指标总容量的10%。
同时,为了监督项目正常推进,从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光伏项目半年内未完成20%及以上投资,一年内未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及50%以上组件安装的,不再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取消建设指标,项目予以废止。风电项目半年内未申报核准,取消建设指标;核准后一年内未完成第一基风机及升压站基础浇筑,两年内未完成升压站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及50%以上项目投资的,不再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三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取消建设指标,项目予以废止。
原标题:光伏7GW,广西2022年风光竞争性配置征求意见